www.altobeam.com

抖音小时报:隐婚交往3年致女子自杀,男子被判赔47万并书面道歉;女子家人报案诈骗未获立案,律师说法-ag电子官网

一场持续3年的情感骗局,让29岁女子池晴(化名)在欺骗、债务与精神压力的多重打击下选择自杀身亡。母亲王女士为女维权,历经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法院判令男方朱某某赔偿47万余元并书面道歉。 但判决结果并未平息家属的疑惑:“朱某某蓄意隐瞒已婚事实,诱导池晴大额转账、背负网贷,这种行为难道不算《刑法》中的诈骗吗?” 2024年1月,池朗知道姐姐分手了,“我们计划着给她换份工作、介绍一些新朋友,让她尽快忘却烦恼。”池朗说,姐姐也早就和家人约好,她的车在南昌停着,说过去取车就回来,打算于2024年1月27日在苏州和家人团聚过年,然而这份团圆约定永远没能实现。2024年1月25日晚,池朗和母亲接到了南昌警方的通知,说池晴自杀了。 根据南昌市洪都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及询问笔录,2024年1月25日13时30分左右,同事因为联系不上池晴,于当日下午前往池晴的出租屋查看,敲门无人应答后,叫来房东开门,同事进到主卧,发现屋内烟雾浓烈,池晴躺在床上毫无动静,房东遂通过物业报警。经到场民警勘查,卧室有三个燃烧殆尽的火盆,和装碳的纸质盒子,以及床头一盒空的药瓶……后经法医调查,池晴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初步判断系自杀。 “可姐姐留下的遗书上,指向她的死就是其男友朱某某导致的,是他让姐姐遭受了情感背叛和经济重创。”池朗认为池晴的死是遭受了情感诈骗。 “但仅凭一封遗书想让对方担责远远不够。”池朗说,姐姐离世后,依据这封遗书,她通过姐姐的手机聊天记录、银行流水,以及寻找知情人的讲述,一点点拼凑出姐姐被欺骗、被逼迫,最终走向绝路的全部真相:“那些藏在细节里的痛苦与绝望,每多了解一分,我的心就多疼一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池朗提供的其姐姐的遗书上看到:池晴说,“我用我的死,来警示世人,也结束我这可悲又失败的一生。” 池朗说,这件事要从2021年3月说起:“那年我姐25岁,奔着结婚的想法去相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黄石阳新县的朱某某。介绍人以为他单身,他自己也明确说未婚未育,在昆明做工程,承包过昆明中粮房地产的项目,我姐便放心和他交往。” “第一次约会他就带我姐见了兄嫂,像是见家长一样,后来又带她回湖北阳新老家见亲友,还承诺会和她结婚生子、一起创业,我姐彻底相信了他的诚意。”池朗说,交往第三个月,姐姐意外怀孕,在朱某某的劝说下她做了堕胎手术。之后,朱某某开始以公司周转、发工资为由向姐姐借钱。“起初几笔大额转账,他都会在24小时到3天内归还,还会支付高额利息,让我姐觉得他‘信誉好’。但后面就只借不还了。” 经池朗梳理池晴的转账记录,3年里,朱某某总共从她姐姐那里拿走了53万元,“其中20万是我姐十年打工攒下的积蓄,另外30多万是他诱导我姐借的网贷。” 池朗说,“2024年1月,两人原本说好,用她姐姐的征信加上朱某某所谓的一套工抵房,要办理一百万组合贷,之后去长沙创业。可在同年1月15日凌晨,我姐通过他的手机发现,他不仅早已结婚生子,还和多人保持着暧昧关系。我姐当天就拉黑了他,和他分手,也没签那份放款合同。” 池朗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4年1月23日至24日这24小时里,池朗通过手机聊天记录发现,姐姐和朱某某通过二人的共同好友李某某微信传话争吵,“朱某某一直在辱骂刺激我姐,说‘不死不是人’,还威胁要把骨灰盒送到我外婆家……姐姐先后三次买了炭火又退单,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她要求朱某某道歉,却被无情拒绝,最终她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池朗说,姐姐的离世,给母亲打击很大,她几乎一夜白头,还吐了血。母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为女儿讨个说法,让欺骗女儿、将她逼上绝路的朱某某承担应有的责任,“我们报警,警方说证据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建议走民事途径。” 2024年,池晴的母亲王女士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将朱某某诉至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明确的诉讼请求:判令朱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140余万元;要求朱某某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同时通过媒体发表道歉信。 为支撑诉求,池朗整理了大量证据,包括池晴与朱某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证实双方交往期间池晴累计向朱某某转账53万余元,朱某某仅转回25万余元,差额达27万余元;池晴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其各类借款余额合计31万余元;相关聊天记录、遗书、终止妊娠证明等,来还原朱某某的欺骗行为及池晴遭受的身心伤害。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朱某某2011年4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仍在婚姻存续期间,其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池晴交往,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与池晴自杀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但池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应对极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最终酌情判令朱某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3万余元,同时驳回了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她在上诉状中指出,一审法院遗漏了朱某某引导池晴借大额网贷、以低值房屋抵押贷款意图让池晴背负更多债务,以及对池晴进行精神打压、分享私密照片等关键事实。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经二审查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除朱某某婚后生育一女有误(实际生育一女一子)外,其余事实属实。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朱某某的行为与池晴自杀死亡结果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并无不当,但30%的责任比例偏低,综合考虑朱某某故意欺诈的过错程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将责任比例调整为45%;关于赔偿项目,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符合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予以维持,交通及住宿费一审存在遗漏且金额偏低,最终判令朱某某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合计47万余元;同时明确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是并行的法定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朱某某主观恶意明显且未真诚忏悔,应向王女士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若拒绝履行则由法院责令登报道歉。 池朗说,为了报诈骗罪,她和家人先后向两地警方报警,都没被立案。“我们先是向姐姐出事地的南昌警方报警,他们说姐姐是自杀身亡的,说如果报诈骗的话,诈骗的发生地没在他们那儿。” 同年3月5日,昆明公安官渡分局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池朗说,家人随即提出复议,但同年3月28日,昆明公安官渡分局出具支持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书》,5月4日,昆明市公安出具“支持”不予立案的《复核决定书》。“从公安报警的路子彻底走不通了。” 池朗说,2025年9月12日,她收到二审判决书后,便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诈骗监督立案”的申请,同时把二审判决寄给了该检察院。“10月20日左右,昆明官渡区检察院联系我,告诉我监督立案第一步是先走区检察院,如果结果不理想,再向市检察院申请。后来检察院约我过去面谈,我第一时间从苏州前往昆明,与官渡区检察院面谈了我姐姐的案情。” 2025年10月28日,池朗收到了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给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池朗说,看到《受理通知书》的时候,内心又燃起了微弱的希望,真的非常希望这次可以成功立案。 池朗认为,诈骗是涉财犯罪,而她认为朱某某操控姐姐的情感,并教唆姐姐自杀,她又尝试向南昌警方控告朱某某虐待罪,也没结果。 池朗给记者讲述池晴的遭遇时,数次哽咽难语。她给记者展示一份份公、检、法三方出具给她的法律文书。她说,她去派出所和法院的次数远远比这些文书多的要多。过去这一年多里,她碰壁了无数次,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人劝她放弃了,但一想到姐姐遗书中的控诉,她就必须坚持:“她是比我早出生5分钟的姐姐,她的难过,我能懂,我不能因为维权艰难就这么算了。也希望我今天所做的一切努力,只为世上再无下一个‘池晴’。” 记者注意到,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王女士的上诉请求,但她心中的遗憾仍未完全消散。池朗说,全家人都疑惑,情感诈骗难道不算诈骗吗?“都说诈骗是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那朱某某虚构了自己的已婚事实,来占有我姐及我姐的财物,怎么就不算诈骗了?”池朗说,全家人一直希望,能够民事转刑案,将朱某某绳之以法。 池晴家人的困惑、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不仅是这起个体悲剧引发的连锁反应,更折射出司法实践中“情感诈骗”认定的复杂困境:当感情纠葛与财物往来相互交织,法律该如何界定诈骗边界?律师们对此说法不一。 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震东说,如果认定朱某某涉嫌诈骗罪,需要证据证明朱某某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骗取池晴财物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并不处罚。由于法律没有将“骗婚”等情感欺骗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所以不能将朱某某对池晴的情感欺骗行为认定为犯罪。 朱某某从池晴处获得财物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个要件。本案中,如果朱某某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与池晴交往,相处过程中,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骗取池晴的信任,进而在池晴上当受骗的情况下骗取其财物,则涉嫌诈骗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认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要以客观证据依照法律逻辑推定,而不是以个人的主观认识为依据。朱某某对池晴存在一定的“感情欺骗”并获取财物是既定事实,但认定为诈骗罪则需要证据进一步证明朱某某具有非法占有池晴财物的目的,以隐瞒自己真实婚姻状况获取池晴信任的手段骗取财物。 二者核心区别在于:民事欺诈为获取不当利益,有履行民事义务意愿(如本案朱某某早期有还款付息),多为局部事实欺骗(如隐瞒婚育),被害人多基于感情自愿处分财物,损害可通过民事救济弥补,需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刑事诈骗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无履约意愿,常为整体虚假表述,伴随逃匿、挥霍等行为,被害人因欺骗无对价或明显不合理对价处分财物,需承担刑事责任并退赃退赔。 结合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朱某某构成诈骗罪:一是缺乏“非法占有目的”的充分证据,朱某某早期有还款付息行为,更符合“借交往骗取不当利益”的民事欺诈特征;二是欺骗与财产处分因果关联不足,池晴转账多为恋爱关系下的自愿出借或赠与,且朱某某有部分还款,无诈骗常见的逃匿、挥霍行为;三是双方有3年真实交往,存在情感互动,非“纯虚构关系骗财” 的典型诈骗模式,精神打压、诱导网贷等属民事过错。 律师建议,家属可尽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朱某某财产以落实47万余元赔偿及书面道歉;若发现其隐匿财产等新证据,可申请追加执行;若获取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新证据(如虚构项目、收款后逃匿等),可重新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刑事立案审查。 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犯罪构成要求,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错误处分财产,使自己造成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 客观上“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致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被害人进而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最后导致被害人损失财物而行为人取得财物”,同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从本案看,朱某某隐瞒自己已婚身份并育有一子一女的事实,同时隐瞒与多名女性暧昧交往的事实,甚至可能在职业及经济状况上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以恋爱结婚为名与女方长期交往,而且这里的“恋爱结婚”也是虚假的,其前后行为可以毫无疑问的证明,“恋爱”的行为、“结婚”的目的是虚假的,从女方发现男方手机中隐藏的“秘密”后,男方的言行表现上,就可以明确地表明这一点。 男方多次向女方以借钱为名索要钱财,先以“有借有还”虚构自己有良好的经济状况和信誉,再以存在恋爱关系大额借款,甚至让女方网贷大额款项转借给自己,而且在较长时间内,拒不归还欠款。 而女方真正基于“恋爱并结婚”的目的与男方交往,并以此为基础,因男方隐瞒或虚构事实,从而甘愿借款给男方,在发现事实真相后,断然终止为给男方的一笔100万元的新的贷款,也同时终止了恋爱关系。这也毫无疑问地反证了双方之前的恋爱关系是被欺骗之下产生的,双方并非真实意愿下的恋人或者男女朋友。 而且,即便双方在先前表象上是男女朋友或者恋爱关系,也不能因此身份而使男方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我国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这样的明确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而法律上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男朋友不是配偶,显然不是近亲属。 所以,男朋友诈骗女朋友钱财,并非必然不构成诈骗罪。在本案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案例中,是以婚恋为幌子涉嫌实施巨额钱财骗取,法律规定诈骗3000元就算数额较大,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中男方多次假以借款名义获取女方钱财拒不归还,累计数额都已经属于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特别是在真相暴露前,还意图欺骗女方共同借贷100万元供自己使用,这一笔已涉嫌诈骗罪的未遂。 第一,“情感诈骗”一般理解是指骗取感情和色相。如果以情感欺骗为基础,骗取钱财的,如前所述,并非没有法律规制,涉嫌诈骗罪的就应当依法追诉。 第二,本案涉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非常明显。而且还有“恶言咒死”的逼迫行为,也最后导致了女方的自杀结果,特别是人民法院两审判决认定存在“主观恶意明显”、“间接因果关系”等事实,这无疑都是涉嫌诈骗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或者印证。而自杀死亡的后果不是是否成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是从重处罚增加量刑幅度的条件之一。 第三,人民法院在处理本案的民事诉讼中或有疏漏甚或违法。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发现有涉嫌犯罪嫌疑的,应当依法将有关线索移交侦查机关。 第四,女方亲属可以就本案向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再次报案。如未进行初查、进一步搜集固定相应证据等就径行认定不构成诈骗罪,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胡超奇律师认为,纯粹的情感承诺或恋爱中的道德背叛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但法律对“情感诈骗”的界定,核心从来不是干涉“个人情感意志”,而是当情感欺骗成为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工具时,才会触发刑事或民事责任。 胡超奇说,恋爱中“会结婚”“会一辈子对你好”等情感承诺,即便事后未兑现,也属于道德调整范畴,法律不会强制追责。但如果这种承诺是刻意虚构的骗局,且直接服务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则性质完全不同:例如,若朱某某从一开始就无结婚打算,虚构“未婚、有工程、会共同创业”等事实,唯一目的就是让池晴转账、借网贷,且将款项用于挥霍而非约定用途,此时“情感承诺”已沦为诈骗的手段,不再是单纯的个人意志表达。”行为基于个人意志”,但诈骗罪中的“自愿处分”必须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被害人是因被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如误以为对方未婚、有还款能力),进而处分财物,这种“自愿”是被误导的,法律会否定其有效性——这并非干涉情感自由,而是保护公民的财产处分权不受欺诈侵害。 胡超奇建议,家属可搜集证明“朱某某将池晴的转账用于赌博、挥霍等非约定用途”,或“刻意隐匿财产、失联逃避还款”,则“非法占有目的”可被认定,此时“情感欺骗”已构成诈骗的手段,需追究朱某某的刑事责任。 胡超奇提醒广大未婚者,交友时牵扯到金钱的部分,一定要谨慎,同时,注意留存证据。其补充道:情感自由不受公权力干涉,但需说明,当情感被作为侵犯财产的工具时,法律会介入调整——这不是干涉情感,而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欺诈。本案的关键争议点,恰恰是“情感欺骗”与“非法占有目的”的关联性证据是否充分,而非情感本身能否被法律评价。

新闻配图
自去年5月西区开业以来,草帽、古树两大下沉广场化身为天然的都市舞台,承载了公园音乐会、开放麦、城市诗歌展、随机街舞及各类主题市集等丰富活动,持续强化项目开放、活力、包容的公共街区调性。2025年12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案涉文章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判令二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案涉文章,并在省级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版面面积不小于6cm×9cm,刊登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陈某某名誉;此外,法院还判令二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陈某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支付陈某某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0000元。《成品网站1688入口在哪里找》(1)对碗具的整改:第一时间对第一食堂所有碗具进行集中回收,采用“深度清洗 高温消毒 密闭保洁”处理;在原有洗碗机设备前端增加双池超声波洗碗机,提高餐具清洗流程标准;更换效果更好的洗涤剂,提升清洗效果;增加消毒柜,经洗碗机处理后的餐具由专人负责放入消毒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我那天刷到“董卿发型,隆重又松弛”这条热搜,说实话,第一反应也不是去研究她后脑勺有多饱满,而是脑子里直接弹出那句熟得不能再熟的:“观众朋友们,晚上好。”
20260130 ? 去年5月,小区物业由德信盛全更换为东湖资产。新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马程远告诉记者,为了让204室恢复下水原状,街道和社区还给了业主5000元补贴,可他收了钱至今不整改。于是,记者请马经理帮忙敲开204室门。《《金花瓶楷梅花5》电视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的一面照片矩阵墙,有5098张抗战老照片,反映了四亿五千万中国人民从1931年9月18日至1945年9月2日共计5098天、14年的浴血抗战历程。罗存康回忆,参观过程中,很多观众在抗战老照片矩阵墙前潸然泪下,“他们说,一进抗战馆就想流泪,今天过上好日子,真的要感谢无数抗战先烈的流血牺牲、英勇奋斗!”
新闻配图
? 康永强记者 肖赛花 摄
20260130 ? 这一守便是多年光阴,在她日复一日细致入微的看护下,丈夫病情趋于平稳,而她也再未重返影视工业的核心轨道,将全部心力交付于家庭这片最朴素的天地。《交换3》金智媛演技怎么样尤其眼线笔,我日常离不开下眼线(喜欢全包,但是上眼线画了也看不出,干脆只画下面),它非常无敌顺滑,唰唰一两下就涂好了! bronze本来担心驾驭不了,上皮发现是带有微弱金属光泽、介于金色和棕色之间的颜色,有点小烟熏但不会不日常,另一头还有海绵刷可以晕染,想精简化妆包时可以用它代替眼影。
新闻配图
? 张军华记者 朱勤忠 摄
? 还有一处哥哥的戏也很有意思,哥哥失恋发自拍宣泄情绪,这里难得周浩镇稍微袒露了自己的想法,原来是怕给别人负担,所以自己整理好了再说。永远在整理,如果不是都拉美这个“翻译”,到底要整理到什么时候去······秋霞电影网
更多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